直接接触保护是防止人体直接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导体而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直接接触保护的漏电触电保护器安装,必须具有小于0.1S的快速动作性能,或具有IEC漏电触电保护器标准规定的反时限特性。
间接接触保护是为了防止用电设备在发生绝缘损坏时,在金属外壳等外露金属部件上呈现危险的接触电压。一般对于额定电压为220V或380V的固定式电气设备,如水泵、搅拌机等其他容易与人体接触的电气设备,当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在500Ω以下时,可选用30~50mA,0.1s以内动作的漏电触电保护器;当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在100Ω以下时,可选用200~500mA的漏电触电保护器;对于较重要的用电设备,为了减少瞬间的停电事故,也可选用动作电流为0.2s的延时型保护装置。
漏电触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
按国家标准GB13955-92《漏电触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规定,选择维克安漏电触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根据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确定,并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必须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泄漏电流值。
选择漏电触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
按国家标准GB13955-92《漏电触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规定,漏电触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
根据电路和用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来选择
为了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下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各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有级差112~215倍。第一级漏电触电保护器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口处,该级保护的线路长,漏电电流较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无完善的多级保护时,最大不得超过100mA;具有完善多级保护时,漏电电流较小的电网,非阴雨季节为75mA,阴雨季节为200mA;漏电电流较大的电网,非阴雨季节为100mA,阴雨季节为300mA。
第二级漏电触电保护器安装于分支线路出口处,被保护线路较短,用电量不大,漏电电流较小。漏电触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级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间,一般取30~75mA。
第三级漏电触电保护器用于保护单个或多个用电设备,是直接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设备。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用电量小,漏电电流小,一般不超过10mA,宜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触电保护器。